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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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代码:050302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广播电视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有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坚实的工科和艺术背景,掌握高科技传媒技术,能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及其他新闻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采 写、编辑、节目策划和制作、媒介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


三、基本要求及特色

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学、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新闻采、写、编、评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基本理论和知识;

(2)熟悉与新闻传播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与伦理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作能力,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方法,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摄录、制作、评论、节目策划,以及媒介经营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和视听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镜前表现能力、声画组合等方面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使用传播新技术的能力,熟悉新媒体传播业务的基本能力; 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了解中外广播电视事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熟悉文献检索。数据库应用等基本方法,掌握基础的调查统计方法。

专业特色:

本专业构建传统文科的新闻传播+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媒介经营等方面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在一个专业的旗帜下,根据学生兴趣和社会发展,促使学生在新闻传播、文化创意、媒介经营管理方向,发展学生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个相关领域的综合能力。课程设置上着眼于跨学科、大传播范畴;课程教学内容上,体现“跨媒体”意识;实行论文、策划、作品相结合的1+1+1毕业设计模式。


四、专业准入课程标准

学生必须在一年级必须完成传播学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二年级学生必须完成相应学期专业必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准进入下一年级学习。第五学期不接受非专业学生。具体参见专业计划表专业必修课程要求。


五、专业准出课程标准

学生从本专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最低课程要求,必须完成传播学原理、新闻学概论、摄影基础、电视摄像、广播电视概论、中外新闻史、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评论、电视作品评析、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编辑、广播电视法规和职业道德、电视栏目与策划、电视摄像实践、电视节目作品制作、毕业论文


六、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新闻摄影实习、电视摄像实习、广播节目制作实习、电视栏目与策划课程设计、电视编辑实习、电视节目制作、纪录片制作、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共计35周。


七、毕业合格标准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课程教学和集中实践160学分和素质拓展1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创新学分与实践选修学分或专业选修学分可以互换)


八、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 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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