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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条件
作者: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 审核人:曾令玉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武纺大研〔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传媒学院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学校原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制定如下审核条件

一、审核对象

1.所有拟计划在2024-2025学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具有导师资格)

2.原则上校外人员不纳入我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对象。若因学科建设、对外合作等特殊原因需要招生,参照本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要求执行。

二、审核基本条件

1.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万元;或近三年年均到账经费不少于1.5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EI/SSCI/A&HCI期刊论文或CSCD/CSSCI(来源刊)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或取得专利授权(前2位)如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3万元

3.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级军工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等重大项目负责人,各类人才项目引进的教师,在项目周期内,具有招生资格。不受以上两条限制。

三、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命名),截止时间5月20日17:00

2.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核。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2.因重大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3.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

4. 未取得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导师培训结业证书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一年招生:

1.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

2.连续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且低于80%。

   传媒学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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