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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202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通知
作者: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14      浏览次数: 审核人:马庆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要求,结合传媒学院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制定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有本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原则上校外人员不纳入我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对象。若因学科建设、对外合作等特殊原因需要招生,参照本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要求执行。

二、认定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循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

2.有本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退休前(含返聘、延聘)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3.至少能讲授1门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4.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原则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D类或以上类别学术论文(论文类别以学校科发院最新学术论文分类办法为准),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前2位),或承担有项目经费的科研项目,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或取得专利授权(前2位)。

5.能指导研究生检索、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

三、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6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和《2026年度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从超过1/2(含1/2)的同意票中按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2.因重大教学、科研、研究生管理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3.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

4. 未取得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导师培训结业证书的。

三、其他说明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条件如实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2.以上提到的时间节点,如近三年,均指到通知发布之日的三年之内。

3.申报人员须在10月16日12: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档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3789

指定邮箱:474301831@qq.com



   传媒学院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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