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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传媒  发布时间:2025-09-03      浏览次数: 审核人:熊蕾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保障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传媒学院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武纺大教〔2025〕1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本科专业培养定位与学科特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学院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推免遴选和学生学术、竞赛成果鉴定工作。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望海军、曾令玉

副组长:熊蕾、马庆、刘登冉

成员:牛学、黄鑫、冯易、刘建秋、熊奇伟、阮筱吟、谭安捷、吴清

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分配推免名额、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初选名单与候补名单、受理学生申诉与投诉、监督推免全流程等事宜。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牛学

成员:黄鑫、冯易、刘建秋、熊菊、刘畅

职责包括:审核学生科研论文,确认是否发表在传媒、艺术领域期刊,核对期刊等级、作者排序及内容相关性;审核学生竞赛获奖,核对奖项等级、团队排名、与专业的关联性,及其他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个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聚焦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对成果认定有疑问的情况下,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由教学秘书负责推免材料收集、公示发布、流程对接等事务。

二.推免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推免对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传媒学院各专业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 2026 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的名额数为准,按照学生总数 2% 产生推免候选人名额。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已修完前 3 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主修专业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学院排名前 20%(只计首次考试成绩)。

(四)新传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710 分制),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710 分制);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 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学生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指标

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相加组成,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推荐。

学业成绩计算:以学生前 3 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按学校统一公式换算:学业成绩 = 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平均学分绩点仅按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补考、重修成绩不计入。

奖励加分计算:包括应征入伍立功退役、荣誉表彰、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奖励加分为各项加分之和,累计不超过 6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取最高等级加分。所有奖励、荣誉的统计时间最迟为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含)。具体加分细则按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术专长评审标准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核心期刊等级以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加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严格按以下时间节点与流程执行:

(一)学校名额下达与学院细则公布(9月1日-9月4日)

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各专业班级群发布。

(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9月5日-9月7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在推免系统中申请,提交成功后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材料,逾期未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

需提交材料清单(均需原件与1份复印件):

1.《武汉纺织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武汉纺织大学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3.本科前3年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

4.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成绩单)

5.奖励加分材料(荣誉证书、论文原件及检索报告、竞赛获奖证书及团队排名证明等)

(三)材料审核与综合成绩计算(9月8日)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性与有效性,形成审核意见。

教学秘书根据系统中申请学生的学业成绩与奖励加分,导出推免综合成绩,按各专业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和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及候补名单。

(四)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9月9日- 9月11日)

初选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等。

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3 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

(五)拟推荐名单上报与学校公示(9月12 日- 9月18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名额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资格被取消,学院按候补名单排序依次递补。

(六)推免资格确认与材料归档(9月19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学生推免资格,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后续手续。学院将推免工作全过程材料整理归档。

六. 其他注意事项

(一) 已计划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和隐瞒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无论何种原因受到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因病需休学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杜绝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

七.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武汉纺织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纺大教〔2025〕14号)执行。

本细则由传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与申诉  联系人:谭安捷老师  电话:027-59363166

材料提交    联系人:吴清老师   电话:027-59363789

地址:传媒学院 208 办公室





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

2025 年 9 月 3 日

相关材料下载网址:

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s://jwc.wtu.edu.cn/info/1055/120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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