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学科专业:美学
一、组织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沈祥胜、望海军、汪圣云、荣建华、张贤根、向荣、谭燕保、柯群胜
2.美学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张贤根
组员:望海军、荣建华、张晓静、陈华、李欣、李展、杨家友、向荣、谭燕保、韩征顺、唐旭日、柯群胜
考务秘书:张晓林 徐辉
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8日(星期一)。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2.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三、复试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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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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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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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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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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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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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行政楼
三楼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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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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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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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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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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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上午8: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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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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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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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上午
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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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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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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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础或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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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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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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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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