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美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 审核人:

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学科专业:美学

一、组织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沈祥胜、望海军、汪圣云、荣建华、张贤根、向荣、谭燕保、柯群胜

2.美学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张贤根

组员:望海军、荣建华、张晓静、陈华、李欣、李展、杨家友、向荣、谭燕保、韩征顺、唐旭日、柯群胜

考务秘书:张晓林 徐辉

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8日(星期一)。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2.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三、复试安排

时 间

复试项目

地 点

备注

4月8日

8:30-12:00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阳光校区行政楼

三楼研究生处

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4月8日

9:00-16:00

体检

阳光校区校医院

 

4月9日上午8:30-9:10

英语听力测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4月9日上午

9:30-11:30

专业课笔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哲学基础或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4月9日下午2点

 综合素质面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