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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美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审核人:

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

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学科专业:美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与美学专业今年的招生规模,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略)

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3日。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    复试内容与办法

1、实行差额复试。

2、专业课笔试内容: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为哲学基础,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

3、英语能力测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

4、第一环节为2分钟内英语自我介绍,第二环节为用中文进行专业知识综合问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

四、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

复试项目

地 点

备注

<3月23日>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阳光校区行政楼

一楼

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3月24日上午

体检

阳光校区校医院

 

3月25日上午8:30-9:10

英语能力测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3月25日上午9:30-11:30

专业课笔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3月25日下午13:30

综合素质面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3月25日下午16:00—18:00

同等学力加试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西方艺术史

中国艺术史

 

五、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公示一周。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传媒学院监督电话:027-59363770

 

七、其他事项

1、专业复试报到地点:南湖校区西配楼S208

联系电话: 027-59363742  张老师

报到登记时间: 3月24 日8:00-12:00,14:00-16:00

    2、参加复试时请务必带上身份证和201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考号就座。

3、根据学校复试通知有关规定,考生在学院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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