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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动态管理办法
作者: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 审核人:曾令玉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学术责任,将立德树人贯穿到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的全过程,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武纺大研〔202213号)及《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细则》(2024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激活研究生导师“奋发争先”的工作热情和“真做科研、做真科研”的实干精神,促进传媒学院学科健康发展;

2.导师每年所带研究生的指标基数,按学院每年实际招收的研究生总数(分专业方向)除以当年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人数确定;

3.导师每年实际可招收研究生指标,在确定的基数上,根据导师近三年学术、科研及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不包括本科教学业绩)进行动态调增或调减;

4.调增的上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大数量(含跨专业),调减的下限为零,即无招生名额;

5.经调增、调减确定的人数不代表实际招生数量,还要以学生的双选结果为前提。

二、实施办法

动态管理周期一般为三年(特别注明的除外),根据周期内学术、科研及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确定每年调增或调减的研究生招生数量。

1.调增的标准:

1)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调增3个招生指标;

2)两年内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当年主持厅局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调增1个招生指标;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100万,或当年单笔到账50万,调增2个招生指标;

4)当年发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论文1篇(B类及以上),调增2个招生指标;发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论文1篇(C类及以上),调增1个招生指标(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只认论文,招生指标由作者间调配);

5)当年出版专著或研究生教材1部,调增2个招生指标;

6)当年获得省级社科奖1项,调增2个招生指标;

7)当年咨政(研究)报告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调增2个招生指标;

8)当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获A类及以上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调增1个指标;

9)所指导研究生毕业当年考上博士的,调增1个指标;

10)当年所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的,调增1个指标。

2.调减的标准:

1)未公开发表出版1篇(部)学术论文(D类及以上)或著作,调减2个;

2)未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调减1个;

3)当年未完成至少1次牵头主持的研究生学术论坛(有海报和新闻),调减2个;

4)当年所带研究生就业率低于80%的,调减1个;

5)当年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停招1年。

6)因个人或学生学术不端等被人举报,调查属实的,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三、审核程序

1.每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定后,由个人向学院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计算;

2.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把关审核,并确定每位导师所带研究生名额;

3.未列入的科研业绩,经导师提出,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

4.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研究生院的工作条例,对研究生要全面负责、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学院要加强对导师的考核和管理工作,对因指导教师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事故者,取消导师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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