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马庆  发布时间:2024-03-23      浏览次数: 审核人:曾令玉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结果公开;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

2.根据学科专业,设计、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分别成立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要求及对象

报考新闻与传播、设计专业硕士,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报考戏剧与影视、设计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单独划线专业在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考生以报考我院的复试名单为准(见附件),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考生可以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我校。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均为线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外语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专业课笔试

设计学、设计专业课笔试科目专业设计,满分100分。

新闻与传播专业笔试科目新闻作品分析,满分100分。

戏剧与影视专业笔试科目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考核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专业潜力;分析、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设计学、设计的加试《速写》和《色彩》;报考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加试《传播学概论》和《新闻写作》;报考戏剧与影视专业的加试《艺术理论》和《影视艺术史》。

加试成绩原则上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程序

1.加入复试QQ群:一志愿复试群号593512624

2.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未经资格审查者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传媒学院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交付验证,验证结束后,当场归还所有证件的原件。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大学本科6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

(8)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资料提交以两种方式进行:

a)邮件形式提交:3月27日中午12:00前,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须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到,同时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邮箱地址:3451346564@qq.com

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以上(1)至(8)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⑧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2M。

b)纸档形式提交:以上(1)至(8)项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复试报到时提交。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4.缴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5.复试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入场前进行资格审查,无法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只准带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进入考场,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笔迹的签字笔作答。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等信息,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笔试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复试笔试、面试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图书资料、草稿纸、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体检具体事宜,学校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8.人事档案审查、复查审核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开学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

注:报考140300设计学交叉学科的上线考生,请与艺术学院联系,参加设计学的复试。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安排表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课笔试

3月28日上午9:00-10:30

南湖校区综合楼NH05-109

考试结束现场抽取面试号

(设计、新闻与传播)

专业课笔试

3月28日上午9:00-10:30

南湖校区综合楼NH05-110

考试结束后现场抽取面试号

(戏剧与影视)

综合素质面试

3月28日

南湖校区西配楼传媒学院S209室

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同时进行

(戏剧与影视)

下午1:00开始

综合素质面试

3月28日

南湖校区西配楼传媒学院E201室

(设计)

下午1:00开始

综合素质面试

3月28日

南湖校区西配楼传媒学院S202室

(新闻与传播)

下午1:00开始

七、成绩计算和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成绩核算: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复试单科(政治笔试、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4)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拟录取名单: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八、调剂

我院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1.调剂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基本原则;所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3.调剂考生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九、其他

1. 复试考生请凭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进校参加复试。

2.复试时入校所需材料: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校大门保安验证后入校。

十、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传媒学院监督电话:027-59363749,027-59363790,027-59363770 邮箱:cmxy2020@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十一、未尽事宜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3789;联系邮箱:474301831@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西配楼S208

邮编:430073


TOP
TOP